原标题:企业研发出路在那里?温州上海火力全开-联手打造温州(嘉定)科技创新园!
企业研发未来的出路在那里?温州(嘉定)科技创新园(以下简称“科创园”)近日即将在上海起航,各种优惠政策和福利蛋糕令人应接不暇,当前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招商入驻。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落子上海金融谷的“科创园”正火热招募入驻单位,奔腾激光、福达合金、恒丰泰精密机械等一批温州市行业领军企业已提交申请,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机遇,抢先在沪布局对接科技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平台。
去年11月中旬,温州市与嘉定决定共同设立“科技创新园”,进一步做活做实“产业飞地”,深化两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合示范区建设。作为温州市在上海设立的研发机构集聚平台和产业孵化基地,科创园将积极服务温州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在沪辟建“桥头堡”,在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设立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努力打造集双向流通、资源共享、研发集聚、产业培育、合作交流为一体的新型科技飞地。
科创园位于嘉定工业区城北路上海金融谷,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是嘉定工业区开发建设的核心区域。园区配套班车直达地铁站,周围聚集了联影科技、沃尔沃中国总部、上海大学产业园和复旦复华产业园等知名公司和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其产业孵化平台。
奔腾激光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考察了上海不少地方,温州(嘉定)科创园各方面条件都很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特别是园区周边聚集了一批科创资源,有利于加速企业对接技术和人才需求。
“目前园区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同时针对不同入驻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孵化中心制定了申请条件、扶持政策;构筑企业研发在上海、生产在温州的运营模式。”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在嘉定打造高能级的“科技飞地”,把拥抱创新资源的“臂膀”伸向上海,吸引长三角优质创新资源集聚园区,能加快破解温州市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遭遇的人才、技术问题,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科技飞地”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的行政地区打破区划限制,通过跨区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在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目前,温州市首批两个在沪“科技飞地”——乐清市·南翔镇科创合作基地、瑞安市(安亭)飞地创新港已投用,将在企业注册、行政许可互认衔接、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等方面,率先探索建立跨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温州(嘉定)科技创新园,位于嘉定工业区城北路1818号上海金融谷,是嘉定工业区产业用地开发的核心区域,离11号地铁站嘉定北站驾车3.8公里,园区有班车摆渡到地铁站;与嘉定工业区管委会所在地只有1.1公里;北面是医疗独角兽联影科技,南面是工商银行总行数据中心,对面是上海大学产业园和复旦复华产业园,周边还有沃尔沃(Volvo)汽车亚太总部和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二研究所、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
嘉定作为上海西北桥头堡,得益于独厚的地理条件与交通优势,区域内各大工业及高新产业发展迅猛,已跃升为上海首要经济发展极之一。科创园距离虹桥国际机场25公里,距市中心30公里,浦东国际机场80公里,张华浜国际集装箱码头25公里,南翔站12公里。轨道交通11号线贯穿整个嘉定工业区,科创园与嘉定北站开辟有穿梭巴士线路。
(一)在温州地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5+5”产业(五大新兴产业和五大传统产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从事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企业已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企业研发机构;
3.因研发或发展需要,拟在上海等地设立研发机构,并可在科创园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作为企业在上海的研发机构。
(二)已在上海注册的科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已建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3.有意向在温州市区注册落地或可把入园的研发机构作为子公司独立注册在温州市区。
(三)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等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企业销售收入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或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可适当降低要求。
(一)从事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创新创业)团队,优先支持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
(二)项目(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并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创业团队创业能力强、结构合理;
(三)项目(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技术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所有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四)入园后须登记注册在温州市区范围内。
(一)租金减免优惠:入驻时,运营机构按研发人员人均不超过15㎡的标准和仪器设备数量合理确定入驻机构场地面积。企业建有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享受不超过200㎡的免租金和物业费优惠,建有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享受不超过300㎡的免租金和物业费优惠,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享受不超过400㎡的免租金和物业费优惠,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收取租金及物业费,其中水电费及租用面积的二次装修费用自理。每个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惠面积。
(二)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高层次人才可同等享受《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温委人〔2019〕5号)《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等温州市相应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同等享受温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等产业政策。
(一)租金减免优惠:入驻时,运营机构按年销售收入150万元/100㎡的标准和创业团队人员数量合理确定入驻机构租赁面积,一般不超过300㎡。享受不超过300㎡的免租金和物业费优惠(水电费及租用面积的二次装修费用自理),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收取租金及物业费(水电费及租用面积的二次装修费用自理)。每个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惠面积。
(二)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高层次人才可同等享受《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温委人〔2019〕5号)《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等温州市相应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创新创业)团队,同等享受温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等产业政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