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1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9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南翔镇2004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沪宜公路、南至仙槎路、西至鹤槎南路、北至地块边界

  1、南翔镇永乐村62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24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翔镇永乐村人民组538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8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南翔镇永乐村赵家组1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73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89.8平方米、建设用地624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南翔镇2002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蕰藻浜、西至浏翔公路、北至顺达路

  1、南翔镇浏翔村管家弄组2838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38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翔镇浏翔村管家宅组29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129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29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94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徐行镇2003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大安路、南至纳新路、西至俞王路、北至蓬蒿浜

  1、徐行镇安新村竹桥组3665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884.2平方米、建设用地35.2平方米、未利用738.5平方米。

  2、徐行镇曹王村牌楼组317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65.2平方米、建设用地192.4平方米、未利用地413.3平方米。

  3、徐行镇曹王村王家组188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6.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6.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71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816.3平方米、建设用地227.6平方米、未利用地1668.6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94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徐行镇2002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大安路、南至蓬蒿浜、西至俞王路、北至徐潘路

  1、徐行镇安新村竹桥组1912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12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12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12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94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徐行镇2001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大安路、南至宝凤路、西至俞王路、北至纳新路

  1、徐行镇安新村竹桥组1349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5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4平方米。

  2、徐行镇曹王村刘厅组400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2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4.9平方米。

  3、徐行镇曹王村牌楼组218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8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徐行镇曹王村王家组4857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57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826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94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4.3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华江路以西、爱特路以南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华江路、南至金耀南路、西至金运路、北至爱特路

  1、江桥镇华庄村439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395.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江桥镇华庄村六组635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59.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江桥镇沙河村47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73.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江桥镇沙河村六组31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10.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江桥镇沙河村七组2764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433.5平方米、建设用地5207.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917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92.6平方米、建设用地1038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6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江桥镇2001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高潮路、南至地块边界、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双洋港

  1、江桥镇高潮村1736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1.5平方米、建设用地15778.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江桥镇五四村30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1.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67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1.5平方米、建设用地16080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嘉定汽车城核心区21B-10地块初中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米夏路、南至研茂路、西至地块边界、北至安拓东路

  1、安亭镇横河村横东组870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0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安亭镇横河村横西组1728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868.7平方米、建设用地416.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99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576.3平方米、建设用地416.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嘉定汽车城核心区21B-09地块小学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研茂路、西至创研路、北至安拓东路

  1、安亭镇横河村横东组1220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1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90.9平方米。

  2、安亭镇横河村横西组1200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54.1平方米、建设用地1730.2平方米、未利用地424.8平方米。

  3、安亭镇朱家村二组265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0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5.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86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876.9平方米、建设用地1730.2平方米、未利用地2261.3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北(郊野公园)一期招贤路以东、府谷路以北(07-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秋彤路、南至府谷路、西至招贤路、北至秋彤路

  1、嘉定工业区现龙村现龙组272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8.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工业区现龙村张黄组1707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88.6平方米、建设用地4177.5平方米、未利用地808.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80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817.4平方米、建设用地4177.5平方米、未利用地808.4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冬年路以西、夏旭路以北(03-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冬年路、南至夏旭路、西至回城西路、北至秋彤路

  1、嘉定工业区现龙村现龙组422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7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53.1平方米。

  2、嘉定工业区现龙村漳浦组24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5.3平方米、建设用地776.4平方米、未利用地583.9平方米。

  3、嘉定工业区现龙村张黄组3346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15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306.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017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156.5平方米、建设用地776.4平方米、未利用地5243.7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永盛路以东、叶城路以北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赵泾、南至叶城路、西至永盛路、北至地块边界

  1、嘉定工业区胜利村赵泾组12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0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0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3.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外冈镇1901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汇方路、西至管路河、北至地块边界

  1、外冈镇北龚村邹家组1931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37.7平方米、建设用地7295.4平方米、未利用地778.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31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37.7平方米、建设用地7295.4平方米、未利用地778.3平方米。